10万块千金策略,退了。利息,给了。道歉,发了。涉事法官,要追责了。
临沂经开区法院这一套“组合拳”,看起来像是知错就改,可老百姓心里那口气,还是没顺过来。
就因为在法院大厅说了句 “谁这么判谁没良心”,这位小学文化的农村妇女不仅被关了 15 天,全家还得掏空积蓄交罚款。而把她丈夫打成轻伤二级的凶手,只判了 3 个月拘留,赔了 2 万 5 千元。这事儿让全网炸了锅,连央视都忍不住下场批评,最终法院连夜认错退钱,可网友们却更愤怒了:“这就完了?”
一句气话换来 10 万罚单?农妇懵了
事情得从两年前的一场邻里纠纷说起。杨宝花家住山东临沂河东区芝麻墩街道,2023 年夏天,她家和同村孙运省因为拆迁房归属闹了矛盾。那房子本该是孙运省的,但杨宝花家换了锁一直住着,孙运省几次要求搬离都没结果。
当年 10 月的一个凌晨,孙运省带着妻子拎着粪桶、拿着羊角锤找上门了。他用锤子砸掉门锁,双方一见面就打了起来。孙运省夫妻俩把粪水泼到杨宝花女儿身上,杨宝花和对方妻子互相抓头发,孙运省则抡着锤子和杨宝花丈夫王永来父女对打。最后鉴定结果出来:王永来轻伤二级,孙运省夫妻俩和杨宝花女儿都是轻微伤。
这官司打了快两年,到 2025 年 6 月才有结果:孙运省被判拘役 3 个月,赔偿王永来 2 万 5 千多块钱。拿到判决书的杨宝花气不打一处来,自己丈夫被打成轻伤,对方才关 3 个月,赔这么点钱?她揣着判决书就冲进了临沂经开区法院的执行大厅,找到了承办法官于某某。
“我就问她,为啥判这么轻?要是你丈夫被打成这样,你也这么判吗?” 杨宝花后来回忆,当时确实急红了眼,嗓门大了点,说了句 “谁这么判决谁就没良心”。可她万万没想到,刚说完就被几名法警架走了。
当天,法院就给了她两份文书:拘留 15 天,罚款 10 万元。罚款限 3 天内交齐,不然可能强制执行。杨宝花在拘留所里急得团团转,女儿东拼西凑,分两次给法院转了 10 万块钱。直到 6 月 19 日拘留期满,杨宝花才被放出来,出来时整个人都懵了:“我就是不服气说句气话,怎么就罚这么多?”
伤人者赔 2.5 万,骂声值 10 万?网友炸锅了
这事儿一曝光,全网都炸了锅。有网友算了笔账:孙运省动手打人致轻伤,罚款 + 赔偿才 2.5 万;杨宝花动口骂了句 “没良心”,罚款 10 万。这 “骂声” 比 “拳头” 贵 4 倍?
更让人觉得离谱的是罚款的法律依据。法院援引的是《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九十九条千金策略,可这条法律明明白白写着:只有在法庭审判过程中扰乱秩序,才能罚款,而且上限是 1000 块!杨宝花是在判决后到执行大厅提意见,既不在审判过程中,10 万罚款也比法定上限高出了 100 倍。
“这哪是执法,分明是趁火打劫!” 有网友嘲讽,“建议法院挂个价目表:骂法官一句 10 万,吐口痰 20 万,方便老百姓按需消费。” 还有人对比说:“农村妇女年均收入也就 3 万多,这 10 万得干三年农活才能攒出来,法官的耳朵比金子还金贵?”
法律界人士也看不下去了。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加良说,杨宝花情绪激动说话不妥,但法院明显用错了法律,罚款金额更是离谱,而且拘留和罚款两种处罚同时用也不合适。杨宝花的代理律师更直接:“她是在执行大厅提意见,根本算不上‘扰乱法庭秩序’,适用这条法律本身就错了!”
最让网友愤怒的是处罚程序。按照规定,这么大额的罚款应该先听证,当事人还有复议的权利。可杨宝花说,当时根本没人告诉她可以复议,等她拘留出来想申请复议时,法院又说已经过了期限。一份录音显示,临沂中院工作人员告诉她:“决定书上写了三天内复议,你 6 月 23 日才交申请,超期了。”
“连复议权利都被‘过期’了?这操作也太溜了!” 网友们纷纷质疑,这到底是执法还是 “执法报复”?
央视出手后,法院连夜纠错退钱
就在舆论越炒越热的时候,央视网等主流媒体下场了。媒体评论直指要害:司法权威靠的是公正判决,不是 “天价罚单”。罚款只是惩戒手段,不能成为树立权威的工具,一旦背离 “罚过相当” 的原则,只会引发更多质疑。
央广网更直接批评这种 “避重就轻” 的执法是 “权力任性”,法官作为法律守护者,更应该守住程序正义的底线。
压力之下,事情在 9 月迎来反转。16 日,临沂市中级法院成立工作专班,省高院也表态 “一定会依法处理”。18 日,临沂经开区法院连夜作出新决定:撤销之前的罚款决定,因为 “适用法律错误”。19 日,法院工作人员找到杨宝花,不仅宣读了撤销决定,还把 10 万块罚款连本带利退还给了她女儿,同时正式道歉。
“钱退回来了,也道歉了,但我这心里还是堵得慌。” 杨宝花的话道出了很多人的心声。这场从 6 月到 9 月的风波,折腾了三个多月,全家提心吊胆,女儿为了凑钱跑遍了亲戚家,这些损失又该找谁算?
法院通报里说 “会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”,可网友们不买账。“啥责任?是法官业务不精用错了法条,还是故意滥用职权?”“审批流程怎么过的?10 万罚款就这么随便批了?”“不能一句‘适用法律错误’就完事了,得给老百姓说清楚!”
退钱道歉就完了?网友追问三个问题
即便法院认错退钱,网友们的追问却停不下来。大家最关心的三个问题,至今没有明确答案。
第一,这 10 万罚款到底咋批下来的?按照《刑事诉讼法》,罚款和拘留都得院长批准。这么明显的法律适用错误,审批环节为啥没看出来?是院长没细看,还是基层法官权力太大?有网友猜测:“可能是法官被骂急了,当场拍板罚的款,根本没走正规流程。”
第二,涉事法官该担啥责任?是能力问题还是态度问题?法律专家刘加良虽然批评杨宝花言行不当,但也承认法院 “处罚过高”。网友们担心:“要是不追究具体人的责任,下次会不会换个法官再罚 20 万?” 有律师网友提醒:“滥用职权可能构成犯罪,这事儿不能内部通报一下就算了。”
第三,普通百姓不服判决该咋反映?杨宝花之所以情绪激动,是因为觉得判决不公,但又不知道正规的反映渠道。专家指出,法院不仅要判案,更要做好 “判后释疑” 工作,告诉当事人不服判决该找哪个部门、走什么程序。可现实是,很多基层法院连咨询电话都打不通,更别说耐心解释了。
这件事之所以让全网愤怒,根本原因在于大家从杨宝花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。谁没遇到过不公?谁没在气头上说过几句狠话?要是因为一句抱怨就可能被罚款 10 万,那老百姓的安全感从何而来?
正如网友们说的:“我们不护着说脏话的人,但更怕乱罚款的权力。” 司法尊严不是靠罚款建立的,而是靠每一个公正的判决、每一次耐心的解释、每一回知错就改的担当积累起来的。
临沂经开区法院退了钱、道了歉,这只是第一步。接下来能不能查清责任、堵住漏洞,让 “情绪执法” 不再发生,才是大家真正关心的。毕竟,这 10 万块退回来了,但老百姓对司法公正的信心,还需要更多努力才能赢回来。
别让“依法追责”变成“内部通报”,别让“承认错误”变成“例行道歉”。老百姓要的,不是一个“知错”的法院,而是一个不敢乱罚、不能乱罚、不会乱罚的法院。
否则,今天退的是10万块,明天丢的,可能是整个司法系统的公信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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